暴動案警方有否用合理武力 法官指與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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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05/14 17:23

最後更新: 2018/05/14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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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案警方有否用合理武力,法官指與案無關。(資料圖片)

2016年大年初一因熟食小販問題觸發旺角暴亂案,本土民主前綫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共5人,被控暴動、煽惑暴動、非法集結等6罪,控辯雙方早前完成結案陳詞,法官今開始引導陪審團指,雖然辯方早前陳詞時質疑警方案發時有否使用合理武力及警方部署是否合理等,但法官強調相關陳詞與本案完全無關,故陪審團毋須理會。

法官又指,被告犯案的動機或出發點與案件並無關係,因為案件定罪只須考慮相關的控罪元素,及被告是否有意圖作出相關犯罪行為,只要陪審團肯定控方已證明所有控罪元素,便可定罪,而毋須考慮被告的犯案動機,法官又舉例指,例如有人被指偷竊,而其背後的動機為劫富濟貧,但該動機並非其脫罪理由,因為與控罪並不相關。